海外領事出生證明
海外領事出生證明
在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及高雄分處, 所有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的服務, 以預約方式處理。預約必須先上網。請參照下列說明。
申辦海外領事出生證明
恭喜您喜獲麟兒! 如果父母雙方或有一方是美國公民者,您的小孩一出生也許便具有美國公民資格。
如果父母均為美國公民者,且有一方在小孩出生前,在美國已居住過一段時間,您的小孩一出生時即為美國公民。
如果父或母當中只有一方是美國公民,則必需提示在小孩出生前確實在美國有住滿五年的證明,其中的兩年需在十四歲以後。五年的時間不需連續。
您應該在小孩出生後儘快前來申辦海外領事出生證明及護照,以避免將來小孩因未持有美國旅遊文件而遇到困難及延誤。如果您住在台灣南部, 請直接與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聯絡申請辦理。
所有的表格必須以英文填寫。當您被要求出示的文件 (如結婚, 離婚, 死亡, 出生)必須是英文或隨同英文的翻譯。
父母雙方及小孩必須親自前來申請,
請攜帶下列文件 :
- 父母親美國公民身份的證明 : 美國護照正本或公證過的副本,美國公民歸化證或美國各州核發的出生證明。
- 小孩的出生證明 : 中文及英文的岀生證明。需正本或公證過的附本,出生證明上必須有小孩及父母的名字及出生時間與地點。
- 結婚證書 : (如果適用) 正本或公證過的副本。
- 前次婚姻的終止證明 : (如果適用) 離婚協議書或死亡證明的正本或公證過的副本。
- 所有上述1-4項文件的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 填妥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申請表(DS-2029) (請按此下載申請表)。
- 填妥美國護照申請表格(DS-11) (請按此下載申請表)。
- 六個月之內的兩張二英吋正方形(5公分X5公分)背景白色的彩色照片(頭部的寬度不得超過1.38英吋),小孩需露全臉且兩眼張開。
- 父母雙方有英文名字的有效證件(例如: 美國護照 ﹑台灣護照或其他國家護照或美國駕照)
- 社會安全號碼申請表格(SS-5) (請按此下載申請表)。
- 費用 : 海外領事出生證明費用為美金$100元,護照申請費用為美金$105元,合計美金$205元。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費用可以以美金現金或等值新台幣或用信用卡付費。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 所有費用需以新台幣現金或信用卡付費。
我們接受的信用卡有: 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Diners Club和 Discover卡。個人或旅遊支票是不接受的。
*** 每一個申請案皆依個案處理,您也許被要求出示下列文件:
- 父親或母親實際居住在美國的證明 : 如果父母當中只有一方為美國公民,需出示小孩出生前實際在美國本土居住滿五年的證明。其中兩年需於十四歲以後。
- 在美國的居住時間不需連貫。
- 保留美國的住家(如 : 擁有美國的房地產,選舉證明,付稅證明)不足構成證明。
- 證明文件也許包括 : 學校或雇用紀錄、工作所得報稅證明、社會安全局的敘述證明、有出入境紀錄的過期護照、台灣移民署出入境紀錄。
- 這五年當中您不論是什麼身分:學生、永久居民或美國公民,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明我們都予以接受。
- 親子關係宣誓書: 若小孩為婚外受孕者。(請點選此處下載宣誓書)。
- 受孕證明(父母雙方居住一起的證明): 如果您的孩子為非婚生子女時,領事官員將要求您出示以下的證明,包含: 護照、機票、出入境記錄。
所有出示文件應為正本或公證過的副本。領事官員將決定您的文件可否被接受或許將要求您出示更多的文件。
若申請核准,我們會在大約三週內以快遞的方式將小孩的海外領事出生證明及美國護照一起寄給您。社會安全卡則由社會安全局以普通郵件的方式直接寄給您,需時約四個月。
若您小孩的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無法立即核發,領事官將告訴您所需補交的證明文件,以完成申請。您必須上網預約回來完成。小孩不需再回來。
如果父母有一方是台灣公民者 : 您的小孩一出生亦為台灣公民並需遵行台灣法規。您的小孩出生後必須向台灣戶政機關申報戶口且第一次離台時必需使用台灣護照離境。如果小孩再回台灣時,使用美國護照且希望在台長住,則需申請台灣居留簽證或及外僑居留證。長期居住在台灣的男孩,也許將來會遇到台灣兵役法的要求。
若父母雙方都非台灣公民者: 您必須在離台前, 至移民署為您的小孩申請出境許可。移民署的聯絡資訊會連同小孩護照寄送給您。
我們無法印製一張以上的海外領事出生證明,也不能提供認證過的副本。如果您小孩的海外領事出生證明遺失或毀損,您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補發。
如果您需要補發小孩的海外領事出生證明,您必須向美國國務院華盛頓辦公室申請,申請費用為美金50元。美國在台協會無法提供這方面的協助。請將您的申請書、美金支票或銀行匯票,抬頭為
"Department of State",寄至下列地址:
U.S. Department of State
Passport Services
Vital Records Section
1111 19th Street, N.W., Suite 510
Washington, D.C. 20522-1705
The Vital Records Section 電話 (202) 95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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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
-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