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護照的更新
十年護照的更新
如果您最近剛滿十六歲,您的新護照將會是您的第一本十年護照。請根據“五年護照更新”的說明做準備。
郵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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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並且簽名的申請表格(DS-82) 包含社會安全號碼及台灣聯絡的電話號碼及地址。請注意:沒有或不記得社會安全號碼的申請者, 社會安全號碼的欄位上全部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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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一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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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更改您的名字,請出示正本或公證後副本的法院裁決書或結婚證書。如果有其他更改,請附上所有補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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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上述各項要求及您的護照,美金匯票 110 元匯票抬頭為“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 匯票上不能有其他的加註(例如 “Not Negotiable”) ,並連同貼好50元郵資的回郵信封,寄至下列其中之一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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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台協會美國公民組台北辦事處:
106 台北市信義路3段134巷7號 -
美國在台協會美國公民組高雄分處:
802 高雄市中正3路2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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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將約於三周內用您的回郵信封以掛號方式寄回您的新舊護照. 我們不會取消您舊護照裏 的有效簽證.
親自辦理:
如您一定要親自來台北辦事處或高雄分處辦理,您必須先上網預約。
下列為各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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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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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並且簽名的申請表格(DS-82) 及台灣連絡的電話及地址。
請注意:沒有或不記得社會安全號碼的申請者, 社會安全號碼的欄位上全部填”0”. -
附上一張2英吋X2英吋(5公分 x 5公分) 白色背景的彩色護照照片(頭的寬度不得超過 1到 1 3/8英吋),照片必須是6個月之內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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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是美金 110 元,可付等值台幣或使用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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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更改您的名字,請出示正本或公證後副本的法院裁決書或結婚證書 ◦ 如果有其他更改,請附上所有補充的文件。
您的護照將於約三個星期完成並以快遞送達。您的護照將在您申請換發新護照同時取消並歸還您。 我們不會取消您舊護照裏的有效簽證.
如果您需緊急旅遊且能出示一份已付費並且在一星期內的行程證明,您可申請一本有限期的緊急護照。緊急護照的效期通常只有三個月(視個人情況而定,有時效期可達一年),並且不可再延期。申請人必須盡快將其更新為正常效期的護照。緊急護照不可加頁。
萬一情況緊急, 且您在預定離台之前無法預約到時間, 您可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與下午1:30-3:00 前來申請緊急護照而不必需預約。我們將盡可能試著幫助您,但以有預約的申請人優先處理。
- 翻译:
- English